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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下班的途中,地铁车厢里,我接到记者的电话,说是一条有关医疗的新闻想问问我的看法。记者告诉我:确山县中医院急救车在救治患者归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医护、司机和患者均受伤,随后该医院另外一辆急救车赶到现场,先拉走医院职工进行抢救,留下患者在车祸现场,后因错过最佳抢救时机,导致患者死亡。

  听到这一消息,我顿时一阵心痛。

  “怎么不能一起救呢?”我问记者。

  “可能是受伤的人太多了,救不过来吧!”记者在电话里回答。

  “怎么没有先救重的病人呢?”我又问。

  “是啊! 我们也感到很奇怪。”记者又说。

  我说:“现在我还不好说我的看法,还是我回家后先看看新闻再说吧!”于是,我挂断电话。

  记者的来电引来我的沉思:如果当时我在现场,我应该先救谁呢?一边是本该救助的患者,一边是朝夕在一起工作的同事;而且此时,同事的身分已发生了变化——由于受伤,转变成了患者。真的都应该救呀! 尽量把伤员都抬上救护车,尽量使患者和受伤的职工都得到救助,这是最正确的。可惜,我不在现场,我不知道当时的情况如何,不知道这些伤员为什么不能用一辆救护车都拉回医院。可能,像记者所说,伤者太多,一辆救护车无法全部救助回来。

  如果无法一起救助,应该先救谁呢?应该首先救助重伤员,救助弱者。有重要脏器受伤者先救,骨折或表皮受伤者因为没有生命危险,可以再等等。记得不久前有一条新闻:农民肖广的女儿小欣与邻家五岁的女孩小羽在池塘边玩耍同时不慎滑入水塘中。肖广赶到水塘边后发现,女儿在离塘边约三米的地方挣扎,而小羽正在向两三丈外的水塘中心漂去。肖广扑入水中,先游向更远的小羽,将其救上岸,然后再入水去救女儿。由于抢救及时,两个小女孩均无大碍。这条消息立即引起网民的热议。有人说肖广是“先人后己”,但也有人认为其行为“超越了传统伦理的限制”,悖于常情常理。而当事的肖广对自己的这一选择则给出了最实在的解释,他说:他发现女儿小欣在浅水区,还能坚持一会儿,而小羽则已滑向深水区,命在旦夕,所以自己只能当机立断选择先救小羽。很显然,肖广的目的是两人都要救! 受伤的职工和患者也是一样,谁的伤势重,应该先救谁,其目的并不是放弃一个,而是像农民肖广一样,尽量两人都救! 可惜,我不在现场,我不知道当时的情况如何,不知道是职工的伤势重,还是患者的伤势重。也可能两者的伤势都重,或者职工的伤势更重。

  我回到家里,打开电脑,在网上寻找到这条新闻。看了新闻,我有些失望。新闻中说:患者在被第三辆救护车拉到确山县中医院后,家属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多次要求施救,然而该院只是忙于抢救本院职工,顾不上抢救患者和受伤的家属,家属不得不转诊到确山县人民医院救治,最终因患者未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这使我想起今年夏天另一起关于救人先后顺序的新闻:28岁的小伙郭某在捕鱼的时候妈妈和妻子同时落入6米深的水中,当时他没有多想,首先游向了离他较近的妻子,将妻子救起后他立即转身去救妈妈。有人说小郭是“娶了媳妇忘了娘”,但我们看一看小郭事后怎么说:“当时吓死了,以为妈妈出事了,我一边拉着船,一边拖着妈妈,大概游了五六分钟,然后到了岸边。”从小郭的这句话就可以看出,小郭并不是忘了娘,他只能先救一个,再救一个,他也非常害怕妈妈出事,他想的是两人都要救。小郭的母亲醒来后也没有责怪儿子,她说:“要不是儿子,我这老命就丢在河里了。”像小郭身边的两个女人一样,120运送的患者和车祸中受伤的职工都是患者,都应该救,绝不能表现出对一边的热心,而对另一边的冷漠。在公路上,可能只有一辆救护车,无法把受伤的职工和患者一起救回来,也有可能职工的伤势更重,所以他们先救回受伤的职工。但是,回到医院以后,则应该对晚救回来的患者有更多的关心。医院可以安排更多的人抢救,既救职工,也救患者;如果医院的救助力量不够,也应该及早把患者转送到其他医院救治。尽管我没有在现场,尽管我不能确定患者的死因是否与医院延误治疗有关,但我相信,如果医生们做到对职工和患者一视同仁,一样救治,患者的家属也会像小郭的妈妈一样,不会责怪我们的。

  这不仅仅是救人顺序的问题。无论先救了谁都是对的,关键是医生应该时刻想着救治所有的生命,无论是谁,无论他的民族、性别、贫富、宗教信仰和社会地位,一视同仁,一同救治。这才是医者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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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晧东

蔡晧东

986篇文章 4年前更新

北京地坛医院主任医师。从事传染病临床工作30多年,近10多年来一直参与肝病新药的临床研究,参加了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恩替卡韦、替比夫定、长效干扰素和普通干扰素等多项国内和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在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方面(尤其是乙型肝炎育龄女性用药方面)有丰富的经验。1993年起参与药物不良反应工作;1999年起参与《药物不良反应杂志》编辑工作,任《药物不良反应杂志》编委、副主编;2008年起被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聘为上市后药品安全性监测与再评价的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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