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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收到一封病人的来信,信中说:“蔡医生你好,本人打了7针干扰素,现在发现怀孕了,请问您有过患者是干扰素期间怀孕这种情况吗?药物对胎儿的风险有多大?”正好,我看到我国2015年10月新发布的《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中提到:“对于抗病毒治疗期间意外妊娠的患者,如应用干扰素α治疗,建议终止妊娠。”但我对此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写出博客,供这位网民和其他患者参考。
  在我国,可能是计划生育的原因,人们大多希望优生优育,因此特别害怕药物对胎儿的伤害,无论使用什么药物,一旦治疗期间意外怀孕大多选择人工中止妊娠。其实这种选择很有可能适得其反。
  流产有可能导致子宫损伤,造成严重并发症;流产造成的输卵管阻塞是女性不孕症的主要原因。流产造成生育延迟,而年龄越大生育能力越低,35岁女性的生育能力仅为25岁女性的50%,38岁则降低到25%,40岁降低到10%,42岁女性即使月经正常其生育能力也只有25岁女性的2%[1]。年龄越大胎儿异常的风险也越高,25岁以下的孕妇中染色体异常发生的风险为1/1185,而35岁时则高达1/335。另外,流产手术和流产药物对身体健康也有一定的影响,尤其是乙肝病毒感染的女性,常常在流产后发生肝功能异常,乙肝活动,肝病进展,这对以后生育的影响就更大了。
  在国外,只要药物对胎儿的影响能不确定,很少有医生建议孕妇人工流产,一般建议停止可能不安全的药物,继续妊娠,严密监测。2007年的美国《乙肝管理指南》建议干扰素治疗期间意外怀孕,应立即停止治疗[2]。2012年欧洲的《乙肝指南》建议,如果在抗病毒治疗期间意外怀孕,必须停用干扰素,换用妊娠安全程度B级的核苷(酸)类药物继续治疗[3]。但均未建议终止妊娠。
  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PubMed)和药物不良反应周刊数据库(Reactions Weekly)中检索有关女性在干扰素治疗期间怀孕的文献,包括一篇干扰素α对胎儿安全性的系统回顾[4],发现干扰素对胎儿的影响主要是流产、胎儿发育迟缓、低体重儿等,没有检索到一例引起胎儿畸形的报道。因此可以看出,干扰素对胎儿的影响主要是导致流产或胎儿发育迟缓。这主要是干扰素的抗增殖作用和抑制蛋白质合成所致。另外,干扰素的副作用较多,可引起母亲发热、白细胞减少、甲状腺异常等,在治疗期间怀孕对胎儿生长发育也会有影响。
  最近,我也正好看到协和医院妇产科张羽医生写的《只有医生知道!(3)》,书中的一段的摘录了下来,大家也可以看看:
  女性的每一次妊娠都面临1%的宫外孕风险,每一次怀孕都存在早期流产、胚胎停育的风险,每一个成形胎儿都面临晚期流产和早产的风险,每一个足月胎儿都面临难产这一人类降生之前最后一道考验,人类所有怀孕的欣喜,注定会有15%-20%要以悲剧的方式结局,其中80%发生在早孕期,人类全部新生命的诞生,注定会有1%-2%的新生儿存在出生缺陷。这些问题,伴随人类繁衍生息的始终,医学不能完全消除,上帝也不能。
现代医学貌似已经非常先进,但是受限于医学技术本身,医生能发现和改变的问题并不多。产前检查并非万能,B超排畸只负责发现严重的、致死性的结构畸形,无论2D、3D还是四维彩超,对于功能性缺陷,例如视力、听力低下,智力低下,以及孩子是否聪明的评估都无能为力。很多有缺陷的孩子,要在出生之后才被发现;很多孩子的生长发育异常,要在出生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才逐一浮出水面;甚至很多孩子的夭折,医学都无法给出确切死因。如果这时候,你抱着畸形的孩子,找当初说“没事儿的,留着吧”的妇产科医生问责,她又如何说得清楚?
  有些医生直接给出流产建议,可能是受限于自身医学知识的陈旧,没有与时俱进地学习和更新知识。有些医生给出模棱两可的建议,或者干脆让你把孩子做掉,不完全排除对行医本身的保护,如果孩子做掉,自然没了后续的畸形问题,至于做人流的时候是否发生子宫穿孔,做人流是否导致终身不孕,这些在你离开诊室之后,将不再和医生有任何瓜葛。如果医患关系越来越差,每一个前来咨询的孕妇都要医生的准话,都要逼问医生能否保证自己肚子里孩子的安全,或者在生出畸形胎儿后都要找医生算账,就有可能出现人人自保的局面,从此诊室里没有了科学的咨询和中肯的解释,什么都是模棱两可,什么都是让你自己做主,你又有什么办法?
  每一个逃过“被打掉”命运,并且顺利健康地降临人世的孩子,都给予医生最大的安慰与恒久信心。
  说到这里,下一步就涉及如何做一个聪明病人的大命题了,洋洋洒洒几乎可以写一本书。然而,在医生这个群体面对自身进行反思并且做出调整的过程中,在整个医疗环境日益成熟之前,病人应该怎么做是显而易见的:如果目前,你只能依靠眼下这位医生,那就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发自内心地信任他,给他一个宽松安全的环境,就是给自己一个充分知情和自由选择的机会,不要让自己的言语、行为或者哪怕一个不经意的动作让医生感到受威胁和不安全,你和他,本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同样的道理,早孕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拍了胸片,补了牙齿,使用了一些麻醉或者消炎的药物,这些孩子也并非都是不能要的,经过医生的全面问诊和详细咨询,大多数孩子能够得以保留。
  孕期用药也是时常困扰女性的问题。首先要看服用药物和受孕的时间关系,通常,对于月经规律,周期在28天左右的女性,从末次月经第一天算起,四周之内服用的药物对胚胎所起作用遵循“全或无”规律。妊娠四周之内,胚胎还是一个尚未分化的细胞团,没有启动向各个组织器官的发育,如果药物的杀胚作用足够大,就会引发自然流产,如果药物的作用轻微,强大的胚胎能够逃过一劫,不会发生某一组织器官的畸形或者缺陷。从妊娠第5周开始,胚胎进入迅速生长发育阶段,此时是药物致畸的极度敏感期,医生会根据妊娠用药的安全性分类、服用药物的剂量等因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是一概而论,统统建议女性去做人工流产。
  ……
  我们国家的法律是允许人工流产的,只要母亲提出申请,医疗机构就有义务提供流产和引产服务。28周之前,胎儿性命完全掌握在父母手中,在这样的国情之下,父母做出胎儿去留的决定之前,更应该得到专业和详细的咨询意见,尽量做出科学又不忘人性温暖和生命可贵的决定,才不会误伤腹中性命,也不给自己留下终生遗憾。

  因此,使用干扰素治疗的女性如果意外怀孕,是否终止妊娠应根据母亲的意愿,权衡利弊后决定。尤其是年龄较大尚未生育的女性,不仅要考虑药物对胎儿的影响,还要充分考虑到患者的生育年龄、流产风险和对将来生育的影响,权衡利弊后再为腹中胎儿的命运做出选择,千万不要盲目流产。


References

[1]    李海松. 当你拿到精液报告单. 大众健康. 2013. 332(2): 46-47.
[2]    Hoofnagle JH, Doo E, Liang TJ, Fleischer R, Lok AS. Management of hepatitis B: summary of a clinical research workshop. Hepatology. 2007. 45(4): 1056-75.
[3]    Liver EAFTSOT. EASL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s: Management of chronic hepatitis B virus infection. J Hepatol. 2012. 57(1): 167-85.
[4]    Yazdani BP, Matok I, Garcia BF, Koren G. A systematic review of the fetal safety of interferon alpha. Reprod Toxicol. 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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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晧东

蔡晧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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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坛医院主任医师。从事传染病临床工作30多年,近10多年来一直参与肝病新药的临床研究,参加了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恩替卡韦、替比夫定、长效干扰素和普通干扰素等多项国内和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在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方面(尤其是乙型肝炎育龄女性用药方面)有丰富的经验。1993年起参与药物不良反应工作;1999年起参与《药物不良反应杂志》编辑工作,任《药物不良反应杂志》编委、副主编;2008年起被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聘为上市后药品安全性监测与再评价的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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