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男子在北京出租汽车内被针头扎伤,引起的轩然大波。被扎男子发现,这是一个用过的注射器,针筒内还有一些淡黄色黏液。经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快速检测,该注射器残液内极可能存有HIV抗体。为此,男子不仅需要服药预防,还要接受长达3个月的煎熬才能确定是否被艾滋病感染,女友因此分手。这条新闻也引起社会上的广泛关注。北京青年报的记者来电,希望我能从科学的角度澄清该事件中大家关心的几个问题。
污染针头能否传播艾滋病?
艾滋病是通过血液传播的一种传染病。使用被艾滋病毒污染的注射器无疑是艾滋病传播的一个严重危险因素。在我国,有2%~8%的吸毒者是艾滋病感染者,云南、新疆、广西等某些地区注射毒品者中的艾滋病抗体阳性率已超过60%[1, 2];有35%~44%的艾滋病是静脉吸毒者[3]。尽管艾滋病毒不能在空气中、水中和食物中存活,离开人体在干燥的情况下会很快死亡,但如果含有病毒的血液或血浆残留在针管内,在密闭且不易干燥的条件下,则可能存活1~5天。因此,使用污染注射器和针头是艾滋病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2000年全球因不安全注射感染的艾滋病毒达26万例,占艾滋病新发感染的5%[4]。因此,如果真的被艾滋病感染者使用过的针头扎伤,确实有感染艾滋病的风险。
被污染针头意外扎伤感染几率是多少?
为艾滋病病人治疗的医生和护士经常会被艾滋病患者使用过的污染针头或手术刀意外扎伤或割伤,被称为艾滋病的“职业暴露”。美国每年大约发生5000例艾滋病的职业暴露,艾滋病职业暴露感染的风险大约为0.2%~0.5%[5]。伦敦有一家医院,1982-1987年共有220位医护人员在治疗艾滋病病人过程中发生意外针刺和切割皮肤事故,结果只有一名护士被感染。这种被污染的针头意外扎伤感染艾滋病的几率明显低于静脉吸毒者艾滋病的感染率。这是因为静脉吸毒者常常是反复多次使用污染注射器,而医务人员只是被针头或手术刀偶然扎伤、割伤;静脉吸毒者用污染注射器进行静脉注射,病毒随着注射直接进入血液,而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往往只是皮肤刺伤,常常碰不到血管,病毒直接进入血液的机会小。在出租汽车内被针头扎伤的性质与医务人员在工作中被污染注射器扎伤的性质相似,所以艾滋病的感染率会明显低于静脉吸毒者。如果车内的注射器不是被艾滋病人刚刚用过的,随着时间的延长,病毒的活力逐渐下降,其感染的几率还会更低。
被污染针头意外扎伤后应该如何处理?
被艾滋病患者使用过的污染的针头意外扎伤后,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受伤部位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黏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如果是深部针刺伤或伤口被较多的血液污染,可以使用抗艾滋病毒药物进行预防。药物预防的时间越快越好,最好在扎伤后1小时以内,超过4小时效果降低,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用药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连续使用28天。如果在24小时内预防性使用药物可以使感染的几率大大降低到0.03%[5]。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曾对1948名医护人员进行HIV检测,证实为阴性后,再让他们进行艾滋病的治疗护理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其中666人发生了针刺事故,经过处理,无一人被感染。
如何看待针管内残留液体的检测结果?
一般来说,艾滋病诊断首先是检测血液中艾滋病的抗体。检测的方法是抽取至少3ml的静脉血,分离出血清,然后再进行检测。检测时至少需要血清0.1ml的血清,血清太少时,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较差。所以,那位在出租汽车内被针头扎伤的男子拿着带有残留液体的注射器先后到三家医院检测都被拒绝。尽管在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出艾滋病抗体阳性,但这个检测并不一定准确。另外,残留液体中检测到艾滋病抗体并不代表肯定含有艾滋病毒。这是因为,病毒随着离开人体的时间延长,有可能逐渐失活,而抗体则是不会消失的。这种没有病毒,只含抗体的液体即便注入体内,也是不会感染艾滋病。国外曾有6名志愿者使用艾滋病抗体阳性的丙种球蛋白连续注射5天,两年后检查,6人均未感染艾滋病[6]。
确诊艾滋病需要多长时间?
被污染注射器意外扎伤后并不能确定是否感染艾滋病。这是因为在艾滋病病毒感染初期,机体还没有产生与艾滋病有关的抗体,很难通过血液检测来确定艾滋病的感染,医学上把这一时期称之为“窗口期”。这个“窗口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只有在“窗口期”以后进行艾滋病抗体(抗-HIV)的检测才能确定一个人是否感染了艾滋病。因此,要确实那位在出租汽车内被针头扎伤的男子是否感染了艾滋病,须在此后3个月内再经过艾滋病的初筛试验和确诊试验才能确定。所以,要确定那位在出租汽车内被针头扎伤的男子是否被艾滋病毒感染,还要再等2~3个月。
(本文已投《北京青年报》)
References
[1] 林卡, 周伦. 中国吸毒与艾滋病状况调查的综述和评论. 社会工作下半月(理论). 2010. (1): 4-9.
[2] 李建华, 杨芳, 张存敏, 罗健. 中国吸毒人群中艾滋病等血液传播疾病的感染状况. 中国艾滋病性病. 2009. (05): 543-545.
[3] 陈海, 还锡萍, 彭志行等. 我国注射吸毒人群艾滋病相关KAP及预防干预研究进展. 中华疾病控制杂志. 2011. 15(5): 431-436.
[4] WHO. 世界卫生组织/全球安全注射网络安全注射及相关操作工具手册. http://www.who.int/injection_safety/en/.
[5] Panlilio AL, Cardo DM, Grohskopf LA, Heneine W, Ross CS. Updated U.S. Public Health Service guidelin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occupational exposures to HIV and recommendations for postexposure prophylaxis. MMWR Recomm Rep. 2005. 54(RR-9): 1-17.
[6] 赵之信, 李玉珍, 田小平, 魏星. 人血丙种球蛋白传播艾滋病毒潜在危险的探讨. 中国皮肤性病学杂志. 1990. (03): 146-148+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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