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感染对女性生育有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母亲有可能在生育期间把乙肝病毒传播给下一代,使宝宝一出生便感染了乙肝病毒。这种传播方式称为母婴传播或垂直传播。二是乙肝病毒感染有可能在孕期导致肝病活动,影响母亲的健康。
母婴传播是我国乙型肝炎最主要的传播途径。估计30%~50%的感染者是因母婴传播而感染。在没有接受乙肝疫苗预防的情况下,乙肝妈妈所生的孩子60%在两年内可感染上乙肝病毒,乙肝“大三阳”的妈妈新生儿感染风险约70~90%,“小三阳”的妈妈新生儿感染风险约10~40%。在我国,有8%的孕妇是乙肝病毒感染者,其中50% 以上为e抗原(+)的“大三阳”感染者。因此,母婴传播是乙肝流行的重要问题。
乙肝病毒的母婴传播有三个途径:宫内感染,产时感染,产后感染。宫内感染是指胎儿在母亲体内生长发育过程中受到母亲体内乙肝病毒的感染;产时感染是指母亲在分娩的时候,新生儿吞咽了含有乙肝病毒的母血、羊水、阴道分泌物,或在分娩过程中因子宫收缩促使少量母血渗漏入胎儿血循环引起婴儿感染;产后感染实际上属于HBV感染母亲和孩子的水平传播,主要是通过哺乳和生活中密切接触传播。国内外大量研究证明,在没有使用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进行母婴阻断的情况下,产时感染占绝大多数,约为80%~85%,产后感染约10%~15%,宫内感染约5%~10%。因此,产时感染是乙肝母婴传播中最主要的途径。
乙肝病毒母婴传播的最大危害是使感染慢性化。科学家们发现,年龄是感染乙肝病毒后发展成慢性病毒携带者的重要相关因素。胎儿在子宫内感染,出生后几乎100%发展为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新生儿期感染,则有90%的孩子转为慢性;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个比率很快下降,<2岁时为75%~80%;3~5岁时为35%~45%,6~14岁时为25%;成年以后,绝大多数人体都能抵御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清除病毒或只表现为急性肝炎,只有3%~5%免疫力低下者才会转为慢性。乙肝母婴传播不仅是乙肝感染慢性化的主要原因,而且对肝病的结局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我国有一项研究显示,慢性乙肝患者将来的结局与感染的年龄有关。在接受随访的乙肝感染者中幼儿期感染者25%已经发展为肝硬化或肝癌,而成年期感染者只有15%发展为肝硬化或肝癌。另外,如果乙肝妈妈所生的女婴被感染,将来还可能再感染给她的第二代子女。因此,乙肝的母婴传播危害极大,是目前乙肝预防的重点。
乙肝病毒感染不影响胎儿在子宫内的发育,不会造成胎儿畸形。因此,乙肝病毒感染者是可以怀孕的。但是,乙肝病毒感染对怀孕还是有一定影响的。
首先,怀孕后孕妇体内的会发生一系列的生理变化,尤其是内分泌的变化。例如:肾上腺皮质激素水平升高,肾上腺皮质激素有刺激HBV活动的作用,可能导致乙肝病毒复制水平升高,造成一些乙肝病毒感染者怀孕后HBV DNA水平增高。但这种变化并不会发生在每一个乙肝感染孕妇的身上,有医生调查,大约有25%的乙肝病毒感染者在孕期HBV DNA水平增高。
第二,在怀孕期间由于胎儿的发育需要大量营养,这势必加重母亲肝脏的负担,一些乙肝病毒感染者,常常在怀孕末期和产后出现肝功能异常。有人统计,e抗原阳性的乙肝病毒感染者,大约有10%在怀孕期间肝功能升高,有20%~25%在产后发生肝功能异常。肝功能异常时,肝脏已经不堪重负,不仅不能承受养育胎儿的重担了,还常常发生肝功能恶化,甚至导致重症肝炎。如果是肝硬化的患者怀孕的风险就更大了。肝硬化患者肝脏凝血因子产生减少,脾大的患者血小板减少,可能增加产后出血的风险;肝硬化门静脉高压的患者在怀孕期间随着胎儿的长大,腹腔压力加大,可使门脉压力进一步增高,发生上消化道出血;肝脏合成白蛋白等营养物质的能力下降,妊娠期间低白蛋白、贫血的发生率也会增高;肝脏对糖的代谢能力减弱,这可能使妊娠糖尿病发生的风险增加;肝脏对许多激素及血管活性物质的灭活减少,妊娠高血压发生的风险增加;肝病患者白细胞减少,免疫力下降,产后感染的风险也会增加。
因此,乙肝病毒感染的女性在生育前除了常规的孕前检查和准备,还要进行乙肝相关检查,如肝功能、乙肝五项、乙肝病毒DNA定量、肝脏超声波等检查,请有经验的专科医生对乙肝准妈妈生育期间风险和母婴传播风险进行评估。肝功能异常的乙肝准妈妈应该先治疗,在肝功能恢复正常后再怀孕;HBV DNA水平较高者母婴传播的风险较大,应听取医生有关母婴阻断的建议;正在进行乙肝抗病毒治疗的准妈妈要经过医生认真评估,判断疗效,决定能否停药。不能停药的准妈妈应该推迟生育时间,必需要生育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选择较安全的药物边治疗边生育。有肝硬化的乙肝准妈妈生育要十分慎重,应进一步做凝血酶原时间、胃镜等检查,评估妊娠和生育的风险,权衡利弊后再决定是否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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