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一位正在使用长效干扰素+利巴韦林的丙型肝炎患者给我来信,说他治疗期间出现了一些不良反应,但信中没有谈他做了哪些检查。我很不放心。因为干扰素和利巴韦林都有许多不良反应,需要在治疗过程中监测。因此,我把这两种药治疗期间需要做的检查项目发到博客中,供这位患者及其他使用干扰素和利巴韦林的患者参考。
利巴韦林也属于一种核苷(酸)类似物,它的别名叫“病毒唑”,化学名为三氮唑核苷。它的抗病毒作用很广,对DNA和RNA病毒都有抑制作用,能抑制许多病毒的复制,如: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型肝炎病毒、腺病毒等。它可以“欺骗”病毒的合成酶,使病毒在复制过程中出现致命的核苷酸突变而不能生存,因此也被称为病毒“诱变剂”。
利巴韦林对乙型肝炎无明显治疗作用。1991年,人们开始尝试用利巴韦林治疗慢性丙型肝炎。研究结果发现:治疗丙型肝炎时,利巴韦林的每日剂量需要在600毫克以上,而且剂量越大,抗病毒效果越好;在利巴韦林治疗期间,所有的丙型肝炎患者肝功能都有好转,但停药以后几乎全部患者出现ALT反弹;在治疗中HCV RNA也有不同程度下降,但没有一例转阴,肝组织学改变亦未见好转。从这些结果可以看出,利巴韦林对丙肝病毒的抑制作用很弱,且不能持久。因此,人们开始研究干扰素和利巴韦林联合治疗丙型肝炎。经过几年的研究,人们发现尽管利巴韦林不能单独应用治疗丙型肝炎,但它确实是干扰素的好“帮手”。在它的帮助下,干扰素的疗效提高了一倍以上;使用干扰素和利巴韦林联合治疗,停药后的复发率明显降低。这一研究结果给了人们很大的鼓舞,因为它提示了干扰素和利巴韦林联合治疗可缩短干扰素的疗程,提高治疗后的持久应答率。
利巴韦林主要的不良反应是溶血和致畸作用,其他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干咳、皮肤干燥、瘙痒或皮疹、肌肉痛、精神抑郁、焦燥、心烦意乱以及高尿酸血症等。与干扰素联合应用时,利巴韦林的不良反应更加明显。
利巴韦林可以破坏人的红细胞,使红细胞发生溶解,即溶血反应。溶血反应对机体的影响主要是贫血,其临床表现为眩晕、步行蹒跚以及疲劳、倦怠感等。贫血程度与剂量有关,但也因人而异。因而须在治疗期间定期做血液学检测,包括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和网织红细胞计数。溶血反应大多发生于治疗开始的前4周内,减量或停用后即可好转。肾功能不全者可引起严重溶血反应,应禁用利巴韦林。当血红蛋白降至100克/升以下时应减量,若小于80克/升时应停药。
利巴韦林的致畸作用估计与它能够掺入人体细胞的核酸合成有关,这也使其具有潜在的致癌性。因此,对于接受利巴韦林治疗的慢性丙型肝炎患者,无论男女在治疗期间及停药后6个月内均应采取避孕措施,孕妇当宜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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