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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一位正在使用长效干扰素+利巴韦林的丙型肝炎患者给我来信,说他治疗期间出现了一些不良反应,但信中没有谈他做了哪些检查。我很不放心。因为干扰素和利巴韦林都有许多不良反应,需要在治疗过程中监测。因此,我把这两种药治疗期间需要做的检查项目发到博客中,供这位患者及其他使用干扰素和利巴韦林的患者参考。

利巴韦林也属于一种核苷()类似物,它的别名叫“病毒唑”,化学名为三氮唑核苷。它的抗病毒作用很广,对DNARNA病毒都有抑制作用,能抑制许多病毒的复制,如: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型肝炎病毒、腺病毒等。它可以“欺骗”病毒的合成酶,使病毒在复制过程中出现致命的核苷酸突变而不能生存,因此也被称为病毒“诱变剂”。

利巴韦林对乙型肝炎无明显治疗作用。1991年,人们开始尝试用利巴韦林治疗慢性丙型肝炎。研究结果发现:治疗丙型肝炎时,利巴韦林的每日剂量需要在600毫克以上,而且剂量越大,抗病毒效果越好;在利巴韦林治疗期间,所有的丙型肝炎患者肝功能都有好转,但停药以后几乎全部患者出现ALT反弹;在治疗中HCV RNA也有不同程度下降,但没有一例转阴,肝组织学改变亦未见好转。从这些结果可以看出,利巴韦林对丙肝病毒的抑制作用很弱,且不能持久。因此,人们开始研究干扰素和利巴韦林联合治疗丙型肝炎。经过几年的研究,人们发现尽管利巴韦林不能单独应用治疗丙型肝炎,但它确实是干扰素的好“帮手”。在它的帮助下,干扰素的疗效提高了一倍以上;使用干扰素和利巴韦林联合治疗,停药后的复发率明显降低。这一研究结果给了人们很大的鼓舞,因为它提示了干扰素和利巴韦林联合治疗可缩短干扰素的疗程,提高治疗后的持久应答率。

利巴韦林主要的不良反应是溶血和致畸作用,其他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干咳、皮肤干燥、瘙痒或皮疹、肌肉痛、精神抑郁、焦燥、心烦意乱以及高尿酸血症等。与干扰素联合应用时,利巴韦林的不良反应更加明显。

利巴韦林可以破坏人的红细胞,使红细胞发生溶解,即溶血反应。溶血反应对机体的影响主要是贫血,其临床表现为眩晕、步行蹒跚以及疲劳、倦怠感等。贫血程度与剂量有关,但也因人而异。因而须在治疗期间定期做血液学检测,包括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和网织红细胞计数。溶血反应大多发生于治疗开始的前4周内,减量或停用后即可好转。肾功能不全者可引起严重溶血反应,应禁用利巴韦林。当血红蛋白降至100/升以下时应减量,若小于80/升时应停药。

利巴韦林的致畸作用估计与它能够掺入人体细胞的核酸合成有关,这也使其具有潜在的致癌性。因此,对于接受利巴韦林治疗的慢性丙型肝炎患者,无论男女在治疗期间及停药后6个月内均应采取避孕措施,孕妇当宜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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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晧东

蔡晧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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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坛医院主任医师。从事传染病临床工作30多年,近10多年来一直参与肝病新药的临床研究,参加了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恩替卡韦、替比夫定、长效干扰素和普通干扰素等多项国内和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在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方面(尤其是乙型肝炎育龄女性用药方面)有丰富的经验。1993年起参与药物不良反应工作;1999年起参与《药物不良反应杂志》编辑工作,任《药物不良反应杂志》编委、副主编;2008年起被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聘为上市后药品安全性监测与再评价的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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