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型肝炎的治疗目的是清除丙肝病毒,阻止肝病进展,减少丙型肝炎的继续传播。目前一些新的抗丙肝病毒药物尚未在我国上市。因此,我国目前治疗丙型肝炎的方法仍然是使用干扰素+利巴韦林。最近,有患者来信说:医生说他用干扰素+利巴韦林治疗12周效果差,估计不能达到“持续病毒学应答”,建议他停止干扰素治疗,等待新药上市。信中患者不明白医生所说的“持续病毒学应答”代表什么意思?为什么让他停药?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知道医生是如何判定和评估干扰素+利巴韦林治疗丙型肝炎的疗效的。
评价丙型肝炎抗病毒疗效的重要指标是HCV RNA,HCV RNA下降至检测值下限为“病毒学完全应答”(简称:完全应答)。在干扰素+利巴韦林治疗后HCV RNA迅速下降,在治疗4周时即达到“完全应答”,即为“病毒学快速应答”(简称:快速应答);在治疗12周时达到“完全应答”者,则为“早期病毒学应答”(简称:早期应答);若在治疗12周后HCV RNA较治疗前下降>2 log10,但仍可检出,称为“病毒学部分应答”(简称:部分应答);而HCV RNA较治疗前下降<2 log10者,称为“病毒学无应答”(简称:无应答)。达到“完全应答”的患者继续治疗12~24周HCV RNA持续检测不出者可以停药。停药后继续观察24周,若仍保持“完全应答”者则被称为“持续病毒学应答”(图9-2)。医生们根据“持续病毒学应答”的英文“sustained virological response”将常其缩写成“SVR”。达到“持续病毒学应答”者则被认为丙肝病毒清除,疾病治愈。
图. 干扰素治疗丙型肝炎的疗效评估
在临床观察中医生发现,单用干扰素治疗“持续病毒学应答”率只有19%,普通干扰素+利巴韦林治疗慢性丙型肝炎的“持续病毒学应答”率大约为33.9%,聚乙二醇干扰素+利巴韦林的“持续病毒学应答”率大约为46.5%[1]。因此,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有条件的丙肝病毒感染者选择聚乙二醇干扰素+利巴韦林治疗[1]。
用这样的评估标准评估疗效有助于预测疗效和决定的疗程。快速应答者治疗后大多可达到“持续病毒学应答”的最好效果,且可以根据患者的情况将干扰素+利巴韦林的疗程缩短至24周;而治疗12周后仅达到“部分应答”的患者达到“持续病毒学应答”的比率较低,适当延长疗程至72周可能提高干扰素的“持续病毒学应答”率;治疗12周仍无应答的患者即使继续治疗,估计也很难达到“持续病毒学应答”的疗效,应中止干扰素和利巴韦林的治疗,改用其他更有效的治疗方案。
References
[1] WHO. Guidelines for the screening, care and treatment of persons with hepatitis c infection. 2014-4-9. http://www.who.int/hiv/pub/hepatitis/hepatitis-c-guideline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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